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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蘇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
2023-02-02 11:28
關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蘇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
蘇建函建〔2023〕17號
各縣級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張家港保稅區規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蘇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蘇住建建〔2020〕25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蘇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的補充通知》(蘇住建建〔2021〕12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蘇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和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蘇住建建〔2021〕47號)以及《關于調整優化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計分標準的通知》(蘇住建建〔2022〕35號),現就2023年一季度蘇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請符合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裝飾裝修以及軌道交通專業信用評價條件的建筑業企業通過“蘇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申報,“系統”將于2023年2月6日9:00開放,于2023年3月15日17:00關閉,隨即進行2023年一季度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結算。
在此期間,未參加信用綜合評價的新企業可根據自身資質情況進行登記注冊、專業申報、納稅授權和額度分配、業績和獎勵申報等工作。已參加評價的企業須對企業相關信息進行維護更新,納稅授權和額度分配,以及業績和獎勵申報等工作。各地住建部門須對企業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并按時錄入企業不良行為信息和日常檢查得分。“系統”關閉之后產生的所有信用信息,將計入下季度的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
二、相關工作
(一)企業方面
各施工企業應適時關注并做好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有關工作,知曉相關申報內容和時間節點,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具體如下:
1.注冊登錄。已有賬號的建筑業企業無需再次注冊,直接登錄“系統”即可;未注冊過的建筑業企業需在“平臺”注冊后方可登錄。登錄后,企業需在“資質信息”功能模塊中確認企業資質情況。信用評價中的“考評類別”,將以企業“資質信息”中的內容為準。
“系統”登錄方式:登錄“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http://zfcjj.suzhou.gov.cn/),在首頁的“辦事服務”—“其他事項”—“建筑業企業信用”點擊進入“蘇州市住建領域信用信息綜合監管平臺”,然后點擊進入“企業用戶入口”,選擇“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
2.信用評價申報。新企業登錄系統后,需按要求填報企業基本信息,上傳資質證書,選擇對應的資質考評類別進行申報即可。已申報的企業,若企業有資質信息變動,則需先在“資質信息”功能模塊中進行修改,再登錄“系統”進行申報。
3.納稅信息申報。參加信用綜合評價的所有建筑業企業須在2023年3月14日前,在“系統”內完成相關字段信息的填報,并勾選“同意授權蘇州市住建局查詢涉及企業年度稅款申報、繳納等信息”,然后提交申請。企業隔天再次登錄“系統”,即可核查企業前兩年度(2021年、2022年)的納稅情況。若企業對納稅情況有疑義,須于3月10日前在“系統”的納稅申訴模塊中填寫申訴內容并上傳對應的稅單證明材料。屆時,我局統一將納稅申訴交由稅務部門進行核實,經核實并通過后的納稅申訴我們將在“系統”中更新。
4.納稅額分配。參與信用綜合評價的企業在納稅額確認無誤后,可根據企業申報房建、市政、裝飾三個專業的情況,對企業納稅總額進行比例分配(軌道交通專業取企業納稅總額,不再進行比例分配)。企業須在本季度信用綜合評價“系統”關閉前完成納稅額的分配工作(未進行納稅額分配的企業,將沒有納稅得分)。每個企業每年僅一次納稅額分配機會,分配比例一旦確認,全年不可變更。
5.工程業績填報。一是裝飾工程業績。對于裝飾專業承包工程,企業須在“系統”內為相應的裝飾工程選擇“裝飾類”專業類別,并提交待審;對于裝飾專業分包工程,企業須先在“江蘇省建設工程合同信息歸集系統”內做好合同信息歸集工作,隨后在“系統”中選擇該裝飾工程項目,并上傳該項目的施工許可證,最后提交待審。二是軌道交通工程業績。參與軌道交通專業信用綜合評價的施工總承包企業需重新從“系統”的工程業績庫中,選擇軌道交通車站、區間的土建施工項目,填報相關項目信息,并上傳中標通知書(電子版)和合同信息歸集表,最后提交待審。
6.良好行為信息填報。本季度的良好行為信息將按照《關于調整優化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計分標準的通知》執行。企業須在“系統”內填報各類良好行為的相關信息,并填報獲獎官方網站的鏈接以及上傳獲獎的表彰正式文件(電子版)。地基基礎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園林景觀綠化工程、道路養護工程、幕墻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安裝工程等獲獎信息不能作為企業良好行為計入。
凡參與軌道交通信用綜合評價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所產生的涉及軌道交通項目的良好行為,只能計入軌道交通專業的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此前已在“系統”內的軌道交通工程的業績和良好行為信息,仍作為相關專業的有效信用信息,直至有效期結束。
(二)管理部門方面
1.工程業績審核。一是裝飾工程業績審核。各地住建部門須對企業提交的裝飾工程業績進行審核,查看該工程是否為裝飾工程(單獨的幕墻工程不得作為裝飾業績計入)。對于裝飾專業分包工程,還需審核該項目是否申領了施工許可證,若均符合要求,則審核通過。二是軌道交通工程業績審核。相關部門須對企業提交的軌道交通工程業績進行審核,查看其是否為車站、區間的土建施工項目,并且項目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的相關內容是否與提交的信息一致,若均符合要求,則審核通過。
2.良好行為信息審核。各地住建部門要按照相關文件內容,對企業提交的良好行為信息及時進行審核,須根據獲獎的發文鏈接以及正式文件(電子版),核實企業填報獎項的內容和時間是否真實準確,若符合要求,則在“系統”中審核確認。
3.日常檢查得分錄入。根據《關于調整規范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日常檢查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建〔2022〕395號),日常檢查得分調整為季度更新。請各地住建部門按要求落實好日常檢查的工作安排,并于3月10日前將2023年一季度的項目日常檢查得分上傳至“系統”。
4.軌道交通項目檢查分錄入。涉及軌道交通監管的單位和部門需按照相關要求,于3月15日前錄入軌道交通項目的檢查分(動態考核分和建設單位綜合評分)。
5.企業不良行為信息錄入。請各地住建部門按照文件內容,進一步做好轄區內企業不良行為信息的錄入工作,確保不良行為記錄工作準確、嚴肅。
三、管理工作要求
1.嚴格信用信息管理。各地住建部門要及時準確地完成相關審核和不良行為信息錄入等工作。各類企業業績、良好行為信息的審核,須在企業提交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類不良行為信息的錄入,須在信息產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規范日常檢查工作。請各地住建部門按照《關于調整規范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日常檢查工作的通知》,嚴格落實文件要求,嚴肅認真對待日常檢查工作,嚴格按照日常檢查標準,客觀、公正、嚴謹地進行檢查評分。我局將根據各地上傳的日常檢查得分情況,對工程項目組織抽查,按抽查結果調整比例同步調整該地區所有日常檢查項目得分,并計入本季度企業信用綜合評價。
3.堅持評價公平公正。各地住建部門在開展信用綜合評價相關工作時,要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認真做好企業信用管理工作,進一步優化規范全市建筑市場環境。在信用評價管理工作中若存在有意偏袒、有失公允等行為,我局將予以通報。
四、其他事項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強化對揚塵防治不力企業的聯合懲戒,根據《關于建立建筑工地揚塵監管信用扣分發布機制的通知》(蘇建函建〔2022〕395號),請各地住建部門盡快將相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市住建局,同時于3月15日前上報《建筑工地揚塵防治不良行為信息匯總表》,并按要求及時在“系統”進行建筑工地揚塵防治不良行為扣分。
五、聯系方式
1.系統操作咨詢電話(住房城鄉建設信息中心):0512-65352231、0512-69820993;
2.政策咨詢電話(建筑市場監管處):0512-65217125;
3.屬地住建部門電話:登錄“系統”首頁,點擊“服務咨詢”下載獲得。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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